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关爱教职员工——学校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办法解读

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14-05-30浏览次数:47



 

(上接第1版)

问:如何参加杭州市少儿医保?

答:(1)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照1张。其中,非主城区户籍的少儿还须提供其与在主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

(2)办理续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

(3)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在办理参(续)保手续时,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免缴证件或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

(4)非主城区户籍和18周岁以上主城区户籍的学生,在办理少儿医保参(续)保手续时,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的学籍证明。

少儿医保的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6月至9月,至医保经办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下一结算年度的参(续)保手续。

问:学校如何保障新老政策间的衔接过渡?

答: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以18周岁作为少年儿童和成人的分界点,此次我校将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障的年龄调至18周岁止,与基本医疗保障接轨。为确保新老政策的顺利衔接,学校特设立了2年过渡期。参加原“统筹医疗”的子女中,若有年龄超过18周岁,且未就业或上大学的情况者,可以以书面形式申请沿用原“统筹医疗”办法过渡。

已参加对方单位浙江省医保子女统筹的教职工子女,可凭浙江省医保子女统筹证历本、卡到学校医保办登记备案,凭统筹费发票报销部分统筹费(每年160元/人,同参加“少儿医保”报销金额),并参加学校医疗费结算。(校新闻中心)

 

第02版: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