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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首获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优秀”等级

发布时间:2026-01-04文章来源:前沿技术服务中心

近日,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公布2024年度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大仪”)开放共享评价结果,我校荣获“优秀”等级。本次参评单位共有133家,仅14家获此殊荣,其中省属高校仅有4所。这是自浙江省开展此项评价以来,我校首次获此荣誉。

本次评价依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基〔2020〕71 号),面向本科类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视野单位类型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重点围绕大仪开放共享的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和共享服务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科研仪器购置评议、资产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安排、高校分级分类考核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学校实施“高能级大仪共享计划”,通过机制创新与技术赋能,推动大型仪器从“分散管理”走向“矩阵共享”,为科研创新、社会服务与人才培养提供坚实支撑。建立“学校-中心-机组”三级管理架构,前沿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校大仪归口管理工作,10个大仪中心负责二级单位大仪统筹管理。学校每年对大仪中心考核,结果与运行经费挂钩,今年还将开放共享绩效纳入二级单位考核,有效增强了全校共享意识与责任。

学校持续升级大仪共享服务平台,与省平台无缝对接,实现查询仪器、预约测试、结算费用、状态监测、反馈评价的“一网办”。通过省校两级查重,在申购环节强化设备信息比对,有效避免重复购置。此外,学校创新推出“公开晾晒”唤醒闲置设备、“调拨返场”盘活存量资源、“维修保障”为欠佳设备护航、“挖掘潜能”推动数智化集成,“自研自制”突破设备国产化瓶颈,“校企区合作”推动地方产业升级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仪器资源高效运转。相关案例《“俭法”铺就大仪绩效“加法”之路》获评中国科研仪器优秀案例。

此次获评“优秀”,既是对学校以往工作的肯定,更是新征程的起点。面向未来,学校将持续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进一步释放资源潜能,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区域科技创新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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