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支)、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塑造学校形象、服务师生、引导校园舆论、建设校园网络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全校开展微信、微博账号备案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6年11月2日—11月10日。
二、备案对象
1、我校各学院、部门或师生组织以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微博账号。
2、我校师生以个人名义注册但含有学校中英文名称或简称的微信微博账号。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对照现有排查表(附件1)但不限于表中所列账号,认真梳理排查,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通微信、微博备案表》(附件2)。
2、师生组织由其指导或归口管理的部门、学院排查填报,师生个人由其所在部门或学院排查填报。
3、切实落实账号责任人制,每个账号要有相对固定的教职工担任责任人。
4、请将备案表(附件2)在11月10日(星期四)16:30 前发送至宣传部邮箱:public@hdu.edu.cn,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行政楼714办公室。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86915063。
5、学校将出台具体的管理和评比办法,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平台尤其是经认证公众号的管理与扶持。对逾期不备案的账号在其认证时学校将不再出具相关认证公函。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