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08文章来源:新闻网

忆往昔,展未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伴随着时代的步伐,一路风雨兼程跋涉六十年。六十载沧桑砥砺,六十载春华秋实。在她即将迎来建校六十周年之际,我们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歌征集活动。
一、指导思想
校歌是学校的形象之歌。校歌以艺术的形式表达了学校的悠久历史、优良传统和师生的共同理想、价值追求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与校训、校徽等共同构成了学校的文化标识和精神图腾。此次校歌征集旨在通过对学校的形象设计与宣传,进一步激发学校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提升校园文化内涵,传承杭电六十载的历史底蕴,弘扬杭电“笃学力行、守正求新”之精神,激励全体师生员工为建成特色明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共同奋斗。
二、作品要求(含歌词、曲谱2项)
1、校歌曲名暂定为《杭电之歌》。
2、整首歌曲演唱(奏)时间为2分钟左右。
3、曲谱可分为简谱或五线谱(主要以歌词及旋律创作为主,也可以加伴奏)。
4、歌词应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笃学力行、守正求新”的新校训精神一致;能够体现学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特色等;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歌词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催人奋进、鼓舞人心、经久耐传。歌词中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5、应征者可在作词、谱曲、词曲兼作三种模式中自行选择一样投稿,作品要易于传唱,体现学校“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育人理念,应符合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面貌和勇于进取、积极创新的精神,要适合领唱兼合唱的表演形式。
6、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评奖及奖励
1、学校将设立校歌征集评审专家小组,对征稿作品进行初选,初选入围作品通过校内媒体刊登公布并向全体师生员工征求意见,再请有关专家修改后,择优呈报校领导研究审定,最终采用作品由学校认定并予颁布。初选入围优秀作品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终选作品予以奖励。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学校给予不同等级的物质(或资金)的奖励及颁发相关的荣誉证书。同时学校将拥有完全自主的著作出版发行和修改解释权。
四、征集时间
校歌作品的征集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至9月10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凡应征作品一律送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邮址为: 浙江省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收,并在信封上标注“应征稿”字样。也可通过网络发至public@hdu.edu.cn。
联系人: 盛老师 13958103011
        楼老师  0571-8771355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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