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的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精神,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课堂教学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推进我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立项主要内容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三、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教育厅按照各校教学研究水平以及教师人数等情况下达每所学校推荐的项目数(见附件1),今年我校推荐申报的名额为18项。我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推荐项目数及各学院(部)历年参与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项目数量和质量的情况,确定了各学院(部)的申报推荐项目数(见附件2)。
四、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各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2.所在学院或部门组织评审排序,按规定的申报推荐项目数选出高质量的项目;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公示立项名单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高度重视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做好推荐立项及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相应学院(部)要提供教学改革必要的配套支持,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请申报学院(部)于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
附件2:各学院(部)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数额分配表
附件4:2013年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 |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 |
![]() | 各学院(部)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数额分配表 |
![]() | 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
![]() | 2013年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 |
![]()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