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部:
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我省高等学校、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依照规定申报。
2.此次申报的成果奖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对于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3.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4.各高校应统筹考虑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5.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和我校推荐名额
1.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原则上从2009年以后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如有能反映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重大成果的综合性项目也鼓励积极申报。
2.学校将在各学院和部门选报项目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10项,信息工程学院单独推荐申报1项,推荐申报省级一等奖数不超过总推荐数的50%。
3.其他由省教指委、高教学会、研究会等牵头的涉及全省高校的成果直接向教育厅推荐,不受学校推荐名额限制。
4.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对于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招标项目及涉及面广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可视情适当增加。
三、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请各成果申报人认真阅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9号)(附件4),按照申报要求仔细填写以下材料:
1.《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以及5000字的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一式5份)。
2.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附件2)。
3.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份)
请各申报人将上述教学成果奖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12日前上报至行政楼109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附件3)。
联系人:王庆国,邮箱:wqg@hdu.edu.cn,电话:0571-86915012
附件:
1. 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 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 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9号)
校高教研究中心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