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12]12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暨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20号),我处将开始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暨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请各学院、部门协助做好推荐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或聘为兼职教师的近三年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二、推荐程序
1.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打印纸质表格提交我处。
2.审核
(1)学校将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教师须自行准备一封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报送材料时间
申请材料由申请教师于2012年4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407室,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三、推荐名额
我校将按需推荐。
四、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心里等。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教师派出期间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教育服务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基本工资。
联系人:王海南 电话:86915030 地址:行政楼407室
人事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