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级部门:
日前,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评选浙江省(2009—2010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已经发布。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处(室)及教科研部门,全省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类学校,高校有关处、室、系、分院等部门。
3、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2)
三、申报数量
1、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杭州6个。
2、教科研先进集体:1个。
3、教科研先进个人:1名。
四、申报程序和受理截止时间
1、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申报单位、学校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六份(随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送至高教研究中心(行政楼101),联系人:王庆国,电话:86878588,逾期不予受理。相关申报表格可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下载,网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
附件:
⒈申报浙江省(2009—2010年度)教科研先进名额分配
⒉浙江省(2009—2010年度)教科研先进评选条件
校高教研究中心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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