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度“十佳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3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倡导“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教师风范,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决定于2011年5月—6月开展2011年度“十佳教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我校在职教师。

二、参评条件

1、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具有优良的道德情操、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能为建设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做出榜样。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热爱本职工作,将传授专业知识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教书与育人的统一。关爱学生,密切和学生的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3、奋发进取、业绩突出。专任教师遵守教学规范,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备、教、辅、改、考等各个教学环节工作,每学年必须承担本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讲究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连续三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达到A级。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辅导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积极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关爱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广大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认真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带班级整体积极向上,有优良的班风、学风,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锐意创新,追求卓越。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抵制学术腐败。积极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充分发挥科研对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推荐

1、专任教师由各学院推荐,思政辅导员由党委学工部、研工部统一推荐。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通过组织推荐、教师推荐和自荐、学生推荐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发动,并在此基础上,组成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的评委会或考评小组,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

2、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推荐候选人名额见附件一。

3、在学院或部门范围内对候选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十佳教师”推荐表》(附件二)及报送材料(附件三、附件四),并上报宣传部。

(二)第二阶段:学校展评

1、由宣传部组织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确认正式候选人。

2、通过校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络和广播台,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候选人先进事迹宣传展示。

(三)第三阶段:评选表彰

1、展评活动结束后,在6月上旬召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度‘十佳教师’评选会”,每位候选人上台结合PPT演讲5分钟。

2、评选会组织校外专家、学院部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评选出10名“十佳教师”,其余参评教师获“十佳教师提名奖”,并进行现场颁奖。

3、学校在教师节前后组织表彰大会,向获得“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推荐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不搞平衡与照顾,指定专人负责,精心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2、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在推荐候选人时应当把师德放在首位,突出教师的奉献精神,着重考虑教师教书育人的业绩和师生的评价,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师生基础。

3、各学院和相关部门需推荐教师评委2名、学生评委4名,组织后援团30人、指定后援团负责人1名,并策划、组织好评选会现场后援团的助威活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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