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函》(汉办[2011]147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暨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59号),我处将开始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与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请各学院、部门协助做好推荐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二、推荐程序
1.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1)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2)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我处。
2.单位审核
(1)学校将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教师须自行准备一封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报送材料时间
申请材料由教师于2011年4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三、推荐名额
我校将按需推荐。
四、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具体安排我处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期限2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教师派出期间待遇
教师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七、其它
可登陆国家汉办网站下载本文附件:
http://www.hanban.edu.cn/news/article/2011-03/24/content_238140.htm
联系人:葛玫 电话:86878616
地址:行政楼416室
附件:
1、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 (请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注册并填报)
2、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 (请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注册并填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