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 2011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1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要求,现将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日)公休日,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2日(星期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2日,共3天。其中,4月30日(星期六)公休日,5月1日(星期日,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

三、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4日至6月6日,共3天。其中,6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6月5日(星期日)公休日,6月6日(星期一,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四、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2日,共3天。其中,9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9月11日(星期日)公休日,9月12日(星期一,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

五、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2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10月9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五)。10月8日(星期六)上10月6日(星期四)的课,10月9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五)的课。

如遇特殊情况改变放假时间,将会另行下文。

特此通知。

 
党办 校办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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