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共青团省委、省教育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0〕68号)精神,我校要选派3名团干部到县(市区)团委任副书记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有共青团工作经历;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5、申报者须主任科员以上。
二、岗位去向
我校选派人员3人中,2人派往省内,1人派往山西。
三、报名办法及地点
1.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表需提交电子稿和书面稿。
2.报名截止时间:11月26日下班前。
3.报名地点:下沙校区综合楼305室。
相关事项请参照《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0】68号文件)(附件2)。
联系人:王秋兰
电 话:86915002
电子邮箱:qiulan@hdu.edu.cn
附件1:选派干部登记表
附件2:《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0】68号文件)
组织部 校团委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