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 2011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飞选拔工作在军区空军政治部机关和各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下,各高校学生部门组织实施宣传动员、预选报名、组织上站等工作,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具体组织对符合空军招飞选拔标准、条件的大学生实施招飞初检和政治初审。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选拔对象为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和2009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男生(含国防生),未婚。其中,本科毕业生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且毕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二年级在读生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且成绩优良、主课无不及格。民办院校、专升本和音体美特长生不在招飞范围。
(二)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本科二年级学生不超过22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0KG以上;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E字表为5.0)以上,未做过激光角膜矫正手术;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色觉:无色盲、色弱。体征:无文身、刺字。
(四)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五)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六)文化条件: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大学生入学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大二学生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合格;大学毕业生须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以上条件,仅是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能否成为一名合格的飞行学员,需要经过空军组织的严格选拔才能确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0年12月8日前每周一、周五到行政楼813刘老师处报名。
四、选拔程序
(一)预选初检
大学生对照选拔条件自愿报名,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作为初选对象进行初步检测。初步检测时学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行政楼813领取)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于12月8日下午13:30-17:00在杭州市文三西路668号第十五中学西溪校区进行。初检合格者,由招飞中心发给《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领取《空军招收飞行学员语预选对象登记表》等。
(二)全面检测
全面检测工作在空军招飞局各选拔中心设置的招飞检测站进行。通常在每年的2月至五月。
文化测试。依据国家关于普通中学教学大纲要求,对学生进行数学、英语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终止测试。
体格检查。由招飞体检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内科、外科、神经科、眼科、耳鼻喉科、医学影像科和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由专业人员通过军事飞行心理选拔测评系统,检测学生是否具备飞行潜质。主要包括飞行基本能力检测、特殊能力检测和专家面试等。
政治审查。由政审人员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询问和登记学生的家庭成员及亲属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全面政审检查。
(三)选拔录取
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学生,一般五月下旬至六月上旬结束。然后由空军在北京直接组织实施集中选拔,进行资格确认、体检、心理选拔、文化复查和政审联审。最后对参加集中选拔合格的学生按计划择优录取。被录取学生由空军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飞行和航空工程专业兼容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报到。入校后经过三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详查空军招飞网站(http//zhaofei.cgw.cn )或询问校武装部8691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