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0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282号),决定开展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我省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引智项目。

(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中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以及共性技术研究开发领域的引智项目。

(三)节能降耗、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地质环境保护、有害气体治理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产品设计制造的引智项目。

(四)金融、创意、信息、咨询、物流、旅游、会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引智项目。

(五)促进海洋经济建设、港口与海岸带、港航物流、海洋装备、海洋渔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生物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引智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常规项目申报

请按附件1和附件2内容要求填写。外国专家组织项目以国家经技专家网上洽谈系统批准号为准,未批准项目,不可申报。在填写项目申请表时,可不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各高校申报的项目,须在附件1的备注栏中注明“文教”字样。

(二)示范推广项目申报

请按附件3和附件4内容要求填写。申报示范推广项目的单位必须是已命名的“国家、省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申报时,须在附件3的备注栏中注明“引智基地”字样。

因我校目前还不是“国家、省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故暂时不能申报示范推广项目。

(三)重点项目、东欧和独联体、软件及集成电路专项项目申报

请按附件2和附件5内容要求填写。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的国家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东欧和独联体、软件及集成电路专项项目按国家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2011年度国家级常规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标准按外专发〔2010〕8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10月22日前报国际交流合作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汇总表和项目申请表(各一式2份)。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86878576

E-mail: joywu@hdu.edu.cn

附件:1.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汇总表

       2.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3.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示范项目)汇总表

       4.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

       5.关于申报国家重点引智项目的说明

附件打包下载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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