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总结五年多来我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好做法好经验,根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和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研究会秘书处的通知,第六次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评奖活动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和部门认真做好申报、初选及推荐工作。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
凡我校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2004年9月至2010年6月,符合下列要求的论文、专著,可参加评选:
1、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刊物上发表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调研报告;
2、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领导机关委托并采用的调研报告;
3、正式出版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著;
4、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年会、学术研讨会或专题论坛上入选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
5、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系列丛书不得整体参评,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参评;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不参评;已获全国性奖励的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不参评。
(二)内容要求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创新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4、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文字简洁流畅。
(三)字数要求
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
(四)评奖标准
1、一等奖:论点有独特见解,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在国内有较大的影响,对研究和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
2、二等奖:观点有新意,或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在高校或地方有较大影响,对研究或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意义;
3、三等奖: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补充或新见解,并有一定的影响,对研究或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二、具体推荐办法
(一)名额限制
以各学院和相关部门为单位组织推荐,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最多只能推荐一篇论文和一部专著。
(二)报送要求
1、由作者本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经作者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初选后推荐上报。将申报表和论文或专著的电子稿于2010年7月30日下午4∶00之前发送至宣传部电子信箱:public@hdu.edu.cn,并请注明邮件主题“思政论文评审”。
2、同时将申报表打印一式八份和论文或专著的书面稿一份(原稿或复印件)一并在7月30日前交至宣传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处(工作日上午8∶30—11∶30),联系人:严骁(13064731301)。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和部门推荐的论文和著作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研究会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推荐一篇论文和一部著作报送至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研究会秘书处,参与全国评奖。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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