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5月4日(青年节),全体在校学生、28周岁及以下的教职员工上午放假半天,下午照常上课、上班。请各学院、处级部门通知到位,并做好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发布时间:2010-04-22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5月4日(青年节),全体在校学生、28周岁及以下的教职员工上午放假半天,下午照常上课、上班。请各学院、处级部门通知到位,并做好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