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8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及校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09-12-01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

2008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于2009年12月份进行验收,并将项目成果汇集成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08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校“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列为本次验收范围。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确定的总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三、验收相关安排

1.学校学生所立项目,以承担学院为单位按照验收内容要求对学院各子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2.验收填写内容:

A、根据各学院验收情况汇总填写《2008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完成情况表》、(新苗附件1)、《验收证书-新苗计划项目(学院名称)》(附件新苗2),并准备一套各子项目的验收报告(新苗附件3)、《项目成果》(新苗附件4)和《2008年新苗人才计划经费使用汇总表(某学院)》(新苗附件5)。

B、根据各学院验收情况汇总填写《2008年校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完成情况表》(校立项附件1) 、《验收证书-校科技立项项目(学院名称)》(校立项附件2),并准备一套各子项目的验收报告(校立项附件3) 、《项目成果》(校立项附件4)和《2008年校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汇总表(某学院)》(校立项附件5)。

3.材料上交:

其中附件2和附件3均为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附件1、附件4和附件5仅电子版本一份,省“新苗人才计划”验收材料于2009年12月20日前交科技馆校团委342室;校“学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验收材料于2009年12月10日前交科技馆212室。

相关文件、附件资料下载见校团委网站,网址:http://tuanwei.hdu.edu.cn/

4.学校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完成情况,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专家进行验收。

四、咨询

联系人:马化龙,联系电话:86915177。(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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