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五一”国际劳动节与“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4日(青年节),全体在校学生、28周岁及以下的教职员工上午放假半天,下午照常上课、上班。请各学院、处级部门通知到全体学生及教职员工。(党政办)
发布时间:2009-04-24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五一”国际劳动节与“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4日(青年节),全体在校学生、28周岁及以下的教职员工上午放假半天,下午照常上课、上班。请各学院、处级部门通知到全体学生及教职员工。(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