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7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09] 008号”文件及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浙教科规办〔2009〕5号”文件精神,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认真做好我校各类课题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课题申报人务必按《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等相关要求,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2份,复印件1份),《活页论证表》7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09年3月10日前以学院(研究所)为单位集中报送校高教所,并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qmj@hdu.edu.cn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经验,即申请国家重点课题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有相应的研究成果,申请教育部各类课题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三、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及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zjedusri.com.cn)下载。

四、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校高教研究所联系,联系人:戚明钧,电话:(0571)86915049。

附件: [url=/file/20090217105956_1.doc]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url]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教研究所

二00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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