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科规划办通知(浙教科规划办〔2008〕7号),浙江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和2009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1、省教科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省教科2009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省教科重点课题的,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或承担2007、2008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5)承担各类厅市级及以上课题逾期未结题的。
三、申报数量和评审费
1、该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分配给我校的申报数为:省教科重点课题申报数4项;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数13项。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形式复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择优向上推荐。
2、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上报的课题需向省教科规划办交纳申报评审费100元/项。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电子文档1份,课题研究方案须按申报表中“说明”要求撰写,并分别装订在申报书之后。每份申报书中“所在单位意见”都由所在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初审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申报表可在省教科研究院网下载(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
五、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7日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课题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戚明钧 联系电话:86915049 Email:qmj@hdu.edu.cn(高等教育研究所)
[url=/file/20080923085130_0923.doc]附件: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