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0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和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合并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即原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申报具体要求请参见教育部相关通知(http://www.cutech.edu.cn)。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查看根据教育部奖申报通知要求,及早准备申报材料,并做好以下工作。
1、申报教育部奖的项目必须经过教育部的成果登记,为及时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和项目申报工作,请尚未在教育部进行过拟申报项目的成果登记的项目组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软件系统,填写并导出数据,于7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成果登记电子数据发至yjw@hdu.edu.cn。成果登记事项说明见教育部通知。
2、拟申报项目组于8月20日前填写以下内容,发至yjw@hdu.edu.cn,以便及时获得网络推荐系统口令。
报奖项目名称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
3、获得网络推荐系统口令的拟申报项目组于8月3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系统的填报工作,以便科技处进行校内申报信息汇总。
4、完成教育部奖励推荐网络申报系统的项目最终提交后,项目组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数字化校园科研平台,在科技奖励申报管理功能中填写相应申报数据,完成报奖成果在科研平台上的登记工作,以便今后的信息检索以及后期管理。科研平台上奖励申报的功能目前处于调试期,将于8月底正式开放。
5、申报教育部奖成果登记及评审需缴纳费用,标准为成果登记:成果登记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奖励评审费:300/项。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向教育部的缴纳手续,所需费用由报奖项目组承担。
科技处
200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