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5月4日(青年节),全体在校学生、28周岁及以下的教职员工上午放假半天,下午照常上课、上班。请各学院、处级部门通知到全体学生及教职员工。
特此通知。(党政办 )
发布时间:2008-04-22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5月4日(青年节),全体在校学生、28周岁及以下的教职员工上午放假半天,下午照常上课、上班。请各学院、处级部门通知到全体学生及教职员工。
特此通知。(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