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省社科联第五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0文章来源:未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社科联发[2007]26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培养和扶植我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奖励优秀科研成果,调动青年社科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第五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引导、鼓励和支持我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繁荣和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二、评奖条件

1、参评成果的条件:

①参评成果必须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

②参加评奖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理论深度,有创新意义,有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③参评成果必须是2004-2005年之间在境内正式发表或出版(含内部发行)的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教材、工具书、论文、研究报告等。未正式发表或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以及2004-2005年间结题的课题主报告,也可参评。

④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的形式申报。

⑤译著、译文、以外文发表的成果,以及科普通俗类成果,暂不受理。

⑥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单位奖励的优秀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2、申请者的条件

①申请者必须是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现人事关系在浙江的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

②凡与非青年作者合作的著作,必须是由青年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有50%以上篇幅为青年作者撰写,否则只能评选其中由青年作者完成的部分;与非青年作者合作的文章,必须由青年作者为主撰写。

③凡与国外、省外人士合作的著作,必须是我省青年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有50%以上篇幅为我省青年作者撰写,否则只能评选其中我省青年作者完成的部分;与国外、省外人士合作的文章,必须是由我省青年作者为主撰写的。

④我省青年作者在申报合作成果时,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在申报时附上合作者关于“允许×××申报省社科联青年社科成果奖,本人放弃申报和获奖的权利”的书面材料(国内合作者须盖上所在单位的公章)。

⑤每位申请者为主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原件。要求用A4纸,左侧装订。

2、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因本次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允许申请者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其中论文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对以复印件形式申报的成果,推荐单位必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中一份的首页签署“已审核”,并在每张复印纸上盖上公章。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份,未正式发表但可以证明成果完成时间的材料一份。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结题证书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

4、申请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浙江省青年社科优秀成果奖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

6、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3日。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科研秘书初审,并填写学院为单位的申报情况汇总表,发送电子版到yjw@hdu.edu.cn,并于2007年10月23日前将本学院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    

材料受理地点:行政楼304室。联系人:王玉娟,86919105,yjw@hdu.edu.cn。(科技处)

附件:

[url=http://research.hdu.edu.cn/kj/Upfiles/200791136814.rar]浙江省社科联青年社科优秀成果奖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url]

[url=http://research.hdu.edu.cn/kj/Upfiles/200791116033.doc]浙江省社科联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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