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教育厅2007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

发布时间:2007-09-03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刚刚收到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精神,浙江省教育厅今年将开展新一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本科院校每校申报8项以内,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具体通知见浙江教育网(www.zjedu.org)。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有关部门抓紧组织申报,并于9月25日之前将符合规定的申报表等材料交高教所汇总,经高教所组织专家评审审核后,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可在省教育厅、校高教所相关网页上下载。

特此通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教所

2007年9月3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07〕113号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我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今年将开展新一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政府高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立足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引导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努力推进高等教育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内容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学科专业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实践;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和改革实践;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等。

三、计划和经费投入

总计划立项500项,计划今年评审确定100项。对于立项的省级项目,省给予经费支持,学校按照1:1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四、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紧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遵循高等教育内在科学规律;立足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第一线,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研究内容或侧重点应与前三年立项项目不重复;前三年已立项但至今年6月底前未经我厅审核结题的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今年暂不申报;已被省级及以上教改和科研立项的项目请勿申报。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在学校初审并按数量申报基础上,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今年将实行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办法。网络评审淘汰率为本科、高职高专各20%。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分值各占50%。项目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执行。

六、申报数量和材料、时间要求:

本科院校每校申报8项以内,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3项以内。申报学校请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平装一式5份,并连同《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于9月30日前送我厅高教处。联系人:祝鸿平,电话:0571-8800898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本请申请高校上传至本校校园网的显眼位置,并保留至12月底。

附件:

1. [url=http://www.zjedu.org/download/gjc/07xsjgg1.doc]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url]

2. [url=http://www.zjedu.org/download/gjc/07xsjgg2.doc]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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