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7年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具体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1文章来源:未知

各学院、部门、研究所:

2007年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条件

(一)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经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期限以许可证(确认书)开具日期为准;论文、专著以发表、出版日期为准。

(二)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学或科研人员,完成人员的数量与排名顺序原则上按鉴定或评审证书上的署名或论文和专著上的排名。

(三)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形式申报;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的多篇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四)申报成果只能以科研成果、论文或专著中一种形式申报。以论文形式申报的必须在申报书中标注代表性论文(1-3篇),代表性论文的作者必须基本一致。

(五)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书画、诗歌、小说等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没有有机联系的系列论文整体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应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学校推荐意见栏内必须填写推荐等级和具体内容,用A4纸打印一式11份。申报项目需填写承诺书,由所有项目完成人本人在上面签字(见附件2)。

(二)鉴定(评审)成果需附鉴定(评审)许可证(确认书)、鉴定(评审)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等材料,并与一份申报书、承诺书装订成册;论文和专著需附原作和《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见附件3)及有关附件(被采用、转摘、引用等情况)各一份,并与一份申报书、承诺书装订成册,评审表需两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校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并经其所在单位盖章。

(三)本次评审采取限额评奖,拟评出一等奖50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50项,共300项。

(四)如评审后需取回材料的,请在申报书封面右下角注明“评后取回”字样。

(五)各学院要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资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成果归属权存在争议者;

4.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者。

(六)今年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网上申报时,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由院级管理员(科研秘书)开通帐号后,教师可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07年5月17日~2007年5月28日。

(七)学校将对申报的科研成果以适当方式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必须将申报材料于5月28日前报送科研处,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网络平台关闭,材料无法受理。

四、其他事项

成果奖申报评审费每项200元,可从报奖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上报材料时将科研项目经费编号告知科研处。

联系人:86919102 王老师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url=http://research.hdu.edu.cn/kj/Upfiles/200751791618.doc]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url]

[url=http://research.hdu.edu.cn/kj/Upfiles/200751776133.doc]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url]

[url=http://research.hdu.edu.cn/kj/Upfiles/200751770189.doc]承诺书[/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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