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及时报送。
(一)在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及一份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于2007年1月10日前, 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上传电子文件。
(二)2006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须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于2007年3月25日前将纸质文件和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负责人申报结题项目的材料应包括:《结题报告》、经财务处和审计处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
2.电子文件须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上传确认。
3.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