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

发布时间:2006-09-20文章来源:未知

各市教育局、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2006年度教育部各类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课题类别

今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科)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和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可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

二、 申报时间和要求

1、各市教科规划办、高校科研处务必按教办厅函〔2006〕63号通知的条件和要求,于2006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一式6份)集中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为确保课题申报质量,本次将对各市、高校进行限额申报,择优推荐。要求:(1)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2)课题申报人有研究经验,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

三、申报数量分配

1、浙江师范大学、浙江教育学院、杭州师范学院各8项,其它高校(含师范类各5项)其余各1项。

2、杭州、宁波、温州各8项,金华、台州、绍兴各5项,嘉兴、湖州各3项,丽水、衢州、舟山各2项。

四、 其它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指南等请查询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等相关网站下载。受理申报期间,申报人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所在市教科规划办或高校科研处联系,也可与我办直接联系,邮编:310012,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联系人:盛阳荣,电话:(0571)88846782。

附件:[url=http://www.zjedu.gov.cn/upload/col29/20060919102647.doc]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url]

2、[url=http://www.zjedu.gov.cn/upload/col29/20060919102632.doc]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url]

3、[url=http://www.zjedu.gov.cn/upload/col29/20060919102606.doc]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url]

4、[url=http://www.zjedu.gov.cn/upload/col29/20060919102535.doc]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url]

5、[url=/file/20060920105543_jyt.doc]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暨200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url]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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