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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学校召开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专题会议,校党委书记方华代表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就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有关工作作了布置。会议由校纪委书记卢章陆主持,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党总支(直)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文件和浙江省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
校党委书记方华根据中央、省、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精神,对进一步做好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教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和上级领导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精神,了解基本要求和内容,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学校的部署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二、要狠抓落实,重点抓好自查自纠工作。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高校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是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是在教材、教辅、图书报刊编审发行与销售采购、教学(电教)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和家具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校舍修缮、绿化项目、房屋出租、科研经费管理、医药购销、土地置换、学生服装和床上用品、食堂主副食品、校办产业经营、后勤服务等环节,这些重点领域与重点环节,存在商业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或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以报销各种费用、接受国内外旅游、考察等方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另外还要对“帐外帐”、“小金库”问题进行进一步自查和清理。要采取组织排查和员工自查相结合、查找问题和制订整改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商业贿赂容易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和主要环节,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剖析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防范机制,从源头上堵塞现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遏制贿赂问题的发生。三、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各部门、学院要在今年11月底前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给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会上,校纪委书记卢章陆通报了我校上半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半年纪检工作要点。(纪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