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已初审,在今天上午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对其中一些有争议的条例表述进一步用科学、民主的方式来确定。 本次听证会,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作为听证人。16位来自房地产开发企业、业主代表、物业管理部门、供水供电等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各界人士作为听证会陈述人,先后发表了各自的看法,他们分别来是金华两街小区业务会主任徐春州,下城区京都苑社区党委书记斯利民,业主代表潘小君,浙江国信房产集团董事长,绍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蔡建强,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主任金鹰,退休职工李锦林,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韩霄汉,西湖家园业委会主任唐志新,浙江绿城物业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杨掌法,退休职工潘金康,浙江浙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韩南生,中兴商城物业公司经理金雨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杜王统,湖州市建设局副局长沈小龙。 ......[url=http://zzhz.zjol.com.cn/05zzhz/system/2006/02/28/006493821.shtml]详见:浙江在线[/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