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
本报讯 10月10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校党委书记王兴杰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任振鹤在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社会共建清廉浙江大促进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暨军民在全省高校纪委书记监督执纪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全校上下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两个坚决维护”,严纠“四风”,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坚持聚焦风清气正,加强清廉文化建设,为清廉校园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上,纪委书记牛东红结合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主题发言。与会人员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增内容、重要章节、处分决定等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对照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意识。
会议还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13类问题,针对高校需要重点关注的4类违规违纪典型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对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反弹、回潮的土壤,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王兴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面对“四大考验”和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党在法规和制度上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党员干部也要紧跟步伐进行学习领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干部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结合我校、其他高校以及全国教育系统的案例,逐条逐句进行学习。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结合起来学。对于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尤其是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深挖细查,强化问责,决不放过。纪检部门要强化监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纪律,遵守规矩,时刻提醒自己,管好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楼威)
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本报讯 日前,学校召开二级学院、单位党委书记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36条办法”,全面部署学校正风肃纪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党委书记王兴杰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朱斌、纪委书记牛东红,各二级学院、单位党委(总支)书记,党群部门、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兴杰对全校师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从严从紧,始终坚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纪监部门要尽快梳理违反“八项规定”的13类典型问题分发给各学院、部处,各单位负责人要签字履行职责。二是深刻领悟,从严把关,完善学校各项规定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不折不扣地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三是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以上率下,严格把关各项工作的审批流程。
王兴杰强调,国庆节已至,各级党委要在思想上进一步绷紧一根弦,防范“节日腐败”风险,自觉自律,不打擦边球,不在小事情上出差错,并认真做好相关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全校教职工要以案为戒,始终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要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准确把握和判断当前形势,持之以恒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及上级纪委的相关要求,向全校教职工发布国庆廉政提醒,明确节日期间需要严守的纪律要求,提醒大家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会上,牛东红传达了全省高校纪委书记培训会议精神,通报了省委教育工委近期发布的5起高校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分析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13类问题和需要重点关注的4类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