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2011-2012年度浙江省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
作者: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12-06-27
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级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行业统筹单位等,开展2011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劳动用工稽核。我校上报的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及201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检、稽核自查材料,数据翔实可靠、劳动用工规范,各项指标均符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顺利通过2011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劳动用工稽核,并被授予2011-2012年度浙江省“劳动保障信用A级单位”荣誉称号。
为维护学校和编外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校一直以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出台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与各用工部门使用的编外员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2011年,学校又制定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编制外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在校工会及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用工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校编制外员工队伍的管理正逐渐走向规范化。(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