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校纪委书记卢章陆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工作若干意见》文件;传达了浙江省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最近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4个文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上半年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还着重研究讨论了下半年纪检监察审计的主要工作和校务公开责任分解问题。
会议决定,下半年学校纪监审工作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重抓好七个方面的纪监审工作。
一、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4个文件。
二、加强对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从政、从业教育。一是中层干部换届后,对新提任的中层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体谈话;二是每位任职的中层干部都要与学校党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任职期间廉洁从政作出书面承诺;三是组织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反腐倡廉的专题教育。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成学校党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中所列50项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并汇编成册;制定出台《校(院)务公开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校(院)务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小金库”查纠整改工作,督促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杜绝“小金库”和“账外账”。
五、召开招投标工作研讨会,进一步总结完善学校招投标工作。继续做好对基建、维修工程和设备、大宗物品、教材图书、食堂主副食品等采购招标及其实施过程的监督工作。
六、积极配合行政,做好规范校办企业管理有关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清算审计的协调等工作。
七、继续做好审计工作。配合组织部做好中层干部换届有关工作,结合中层干部换届,完成有关行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查工作;组织开展对有关单位的财务审计;继续做好基建工程项目外送审计的协调催审和修缮工程的自行审计工作。(纪监办)